特此公告。 截至目前,鞍钢团体公司尚在设立过程中,本公司将持续关注并及时公告该事项进展。 鞍钢团体公司成立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控制关系框架将发生如下变动: 本公司于2010年5月21日收到股东攀钢团体有限海王星娱乐城公司的通知,攀钢团体有限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视治理委员会《关于鞍山钢铁团体公司与攀钢团体有限公司重组的通知》(国资改革【2010】376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视治理委员会同意攀钢团体有限公司与鞍山钢铁团体公司实行联合重组。重组后,新设立鞍钢团体公司作为攀钢团体有限公司、鞍山钢铁团体公司的母公司,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视治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对鞍钢团体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鞍山钢铁团体公司、攀钢团体有限公司均作为鞍钢团体公司的全资子企业。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表露内容的真实、正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漏掉。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ST 钒钛 公告编号:2010-18